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为7000个。广州市来穗局将于10月8日至11月6日开通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,相关申请积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。

“大积分”政策体系不变 继续执行阶梯式排名规则
今年广州积分入户工作仍沿用原政策,在来穗人员“大积分”体系下统一进行。申请积分制入户广州的市民须在45周岁以下,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《广东省居住证》,且在有效期内;在穗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;在“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,无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;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需要注意的是,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,其中创新创业、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;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今年继续执行“积分—医保—居住证”阶梯式排名规则。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在“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分值相同时,按照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;遇排名相同的情况,按照在广州连续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的时间排名。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,作并列排名处理。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。

同时,来穗人员申请入户的个人得分还将根据加分指标、减分指标的不同情况裁定。申请人在技术能力、创新创业、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、服务行业、社会服务和公益、纳税情况、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,可申请加分指标;个人信用情况、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等记录将受到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。

新推“网上承诺制” 已有积分者无需重新认定
由于每年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庞大,今年推行的积分入户“网上承诺制”服务则优化流程,将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受理的流程后置。申请人只需承诺材料的真实准确,即可通过系统提交入户申请。预审后,按照积分排名原则形成“预审通过排名靠前人员名单”。申请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《广东省居住证》所在的镇(街)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,提交材料原件。

据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机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积分制入户工作继续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实施“一网式”积分服务理念,实现积分指标数据采集、审核全部线上完成。如果申请人之前已获得个人积分,且积分指标项目没有变化,无需重新申请积分认定,可凭个人积分直接申请积分制入户。

据了解,2018年有3名积分制入户人员因提交虚假材料被取消入户资格,按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退回原籍处理,5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入户。
此外,今年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在政务服务中实际采集备案来穗人员信用记录,以“积分制”服务为契机推动“信用广州”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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