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于10月8日至11月6日正式接受申请!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为7000个!

受理窗口
“ 全市各镇(街)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(或政务中心)均设置积分入户受理窗口”
申请网址
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登陆“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申报个人积分(相关申请积分材料截止2019年9月30日),进入“积分制入户”专栏提交入户申请。

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一如既往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,做好受理申请、审核排名、发放入户卡等工作,确保整个积分制入户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积分入户政策
政策文件不变,“大积分”体系兼顾公平高效
继续以积分制服务管理制度为基础
我市自2018年7月起施行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,将各单位分别实施的各项公共服务统筹起来,统一制度框架,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、统一操作流程


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,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,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,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,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,从而达到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、促进来穗人员市民化、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。
实施来穗人员积分指标体系
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沿用去年做法,在来穗人员“大积分”体系下统一进行。
申请条件
根据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》,2019年通过积分制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年龄45周岁以下,即为1974年9月30日(含当天)后出生;
2、持有在广州市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,且在有效期内;
3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;
4、已在“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,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;
5、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申请人在技术能力、创新创业、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、服务行业、社会服务和公益、纳税情况、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,可申请加分指标;
而个人在信用情况、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,则相应予以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!!!
温馨提醒
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。
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;
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如果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、或者有所增加调整(如社保年限)的申请人,需尽快登陆“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更新个人情况,进行积分调整后再进行入户申报。
排名规则
继续实施“积分—医保—居住证”阶梯式排名规则
积分>医保>居住证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将按照在“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
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;
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,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的时间排名。
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,作并列排名处理。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。
重大变化
今年积分制入户推行“网上承诺制”,将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受理的流程后置。
申请人在申请前期无需前往受理点提交个人资料,只需承诺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即可通过系统提交入户申请。
各受理点及职能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预审,并按照积分排名原则形成“预审通过排名靠前人员名单”。
名单内的申请人(可登录网站本人账号进行查询)在规定时间内前往《广东省居住证》所在的镇(街)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(政务服务中心)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,提交材料原件核验并受理。(避免获得指标希望较小的申请人浪费时间和精力办理资料,同时减少政府部门窗口受理压力。)
市来穗局对提交原件核验成功并签名确认申报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最终确认入户名单。
申请流程

时间安排

还有疑问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一起进行讨论交流!也可私信我一对一为您解答!